圖為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回答記者提問。新華網/中國政府網 翟子赫 攝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3月12日(星期一)10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教科文衛(wèi)委副主任委員吳恒、環(huán)資委委員呂彩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超英、副主任許安標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中國日報記者:今年2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的授權期限延長至2020年,證券法修改和注冊制改革授權延期一直都很受社會上的關注,我們的問題是目前證券法的修改進展情況如何,有沒有一個出臺的時間表?
烏日圖: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的一個重要的決定。根據(jù)十二屆全國人大的立法規(guī)劃,全國人大財經委從2013年啟動了證券法的起草。在2015年4月已經提請了常委會進行了初審。在這部法律的立法調研和審議中,各個方面對實行股票發(fā)行注冊制的改革方向是一致贊同的,但是對何時推出這項改革是有不同意見和看法的。大家可能都記得,就在2015年,我國股市發(fā)生了異常的波動,這顯然對推出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是不合時宜的。為了積極穩(wěn)妥地推進這項改革,國務院提出在證券法修改完成之前,先行探索這項改革,因此在201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授權期限為兩年。
今年2月,受國務院委托,證監(jiān)會主席劉士余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匯報了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的情況,同時他也指出,目前在資本市場發(fā)展中,還存在著不少與實行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不相適應的方面,需要進一步探索和完善。根據(jù)這樣的提議建議要延長授權的實施期限。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決定將授權期限延長到2020年2月29日。當然,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只是我們證券法修改的重點內容之一,除了這項改革之外,還有涉及到比如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建設、證券市場的監(jiān)管、投資者的權益保護等方方面面的重要內容。2017年4月,證券法修訂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第二次審議,下一步我們將密切關注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法律授權實施的情況,及時的總結經驗,適時的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證券法修訂草案。
在這幾年里我知道社會各界特別是媒體對這件事情很關注,所以我把一些主要的過程給大家介紹一下。我想在這里稍微多占一點時間再說一點,今天是十二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履職的最后一天,明天的大會就要選舉產生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所以我在這里也代表十二屆全國人大財經委的所有組成人員和辦事機構的工作人員,感謝媒體的朋友們在過去的五年里對全國人大財經委工作的支持和幫助,也希望你們能夠一如既往的對新一屆財經委的工作給予繼續(xù)的支持和幫助,謝謝大家。
烏日圖:適時推動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證券法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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