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上海12月13日電(記者李姝徵)13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朱曉東故意殺人上訴一案(“殺妻藏尸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朱曉東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圖為當日庭審現(xiàn)場。(供圖申海)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曉東與被害人楊儷萍登記結(jié)婚,后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區(qū)。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楊儷萍的頸部致楊機械性窒息而死亡。事后,朱曉東將楊儷萍的尸體用被套包裹后藏匿于家中陽臺上的冰柜內(nèi)。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判決后,朱曉東不服,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中,朱曉東上訴辯稱其不是預謀殺人,系自首,請求二審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圖為被害訴訟代理人接受采訪。(作者張亨偉)
當日庭審,辯護人提交了楊儷萍微博記錄作為新證據(jù)。辯護人形容楊儷萍是一個性格深沉,消極的人,并有輕生傾向。并提出,楊儷萍在被殺時沒有反抗并向朱示弱的觀點。
對此,法庭表示不能證明楊某萍有輕生情緒,更無證據(jù)表明楊某萍在被殺害時未進行反抗。
法庭對朱曉東故意殺人的事實進行了調(diào)查,對一審認定的證據(jù)進行了質(zhì)證,上訴人朱曉東、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檢察機關(guān)分別發(fā)表了意見,朱曉東作了最后陳述。辯護人認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而引發(fā)的突發(fā)性犯罪,朱曉東系自首,認罪悔罪,建議對朱從輕處罰。訴訟代理人認為,朱曉東系預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請求二審維持原判。檢察機關(guān)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圖為被害人父親接受采訪。(作者張亨偉)
最后,朱曉東表示愧對老婆楊儷萍和家人,“我至此,認罪悔罪”。
當日12時23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原標題:上?!皻⑵薏厥浮倍?被告人認罪表示愧對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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